李经理 Q 按照省科技厅今年**企业认定申请工作要求,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: 一、材料要求: 企业申请材料一定要按照省科技厅2008年“山东省**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”的规定要求上报。 特别注意: (1)企业申请材料一式8份,其中3份为书面材料,5份为全部书面材料的PDF格式光盘(文件名为企业名称)。 (2)企业申报纸质材料书籍和PDF格式光盘要注明:企业名称、技术领域、山东省科技局字样。 (3)企业申请材料中企业人员说明材料包括: a、企业出具的人员占比说明,并加盖企业公章。 b、劳动保险部门或企业代发工资部门的证明 c、企业员工花名册。 d、大专以上科技人员花名册和从事研究开发人员花名册(含姓名、毕业院校、毕业时间、所学专业、工作岗位等内容,并附上相应的*证明),企业要盖章确认。 (4)审计报告要求:企业近三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可以用复印件,但企业要盖章确认。企业近三年的研发费和近一年的**产品的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必须用原件。 (5)中介机构资质证明:中介机构资质证明内容包括公司成立时间、职工人数、注册会计师人数、是否符合**企业认定审计条件、是否在山东省公布的中介机构推荐名单里等。并附上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。 ( 6)更名企业:按照《**企业更名管理工作规程(试行)》的要求上报,更名材料一式三份,按照规程要求顺序装订,其中,**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在网络系统中填写完整后打印生成。 二、请各区县通知企业在网上提交的同时,将纸质材料分别报给区县企业缴纳所得税所在的税务局、财政局相关审核人员进行审核,并与其协调好相关事宜,以免延误上报。 三、各区县科技局在审核企业申报材料时,重点审核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情况,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指申请企业2008年至申报日前获得授权的,以独占或转让等方式获得的**须在2010年